许多父母都有这样的体会:孩子15-17岁时,总爱和父母对着干,这种“作对”情形大约能持续2-3年,且在不同孩子身上表现得强弱不同。精神分析理论把这段青少年时期称为“仇亲期”。 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有着不同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到了青春期,首先在身体方面,身高和体重都有了明显增加,而且大脑中的垂体和性腺等内分泌腺开始成熟,出现第二性征,对异性开始逐渐产生浓厚的兴趣,思维方面也由儿时的形象思维渐变为以抽象思维为主的多种思维方式。伴随这诸多方面变化的一个特殊的变化,就?quot;自我意识"的逐渐明朗化,处处要体现"自我"的存在。这个时期的年轻人爱打扮得与别人不一样,做一些引人注目、与众不同的事;爱说一些令人吃惊的话,这都是他们想要的效果。这种心理特点若加以正确干预和引导,将对他们的一生都有益。但有的父母没有处理好,影响了孩子的心理发育。 那么,父母对子女的这段“仇亲期”应如何进行正确的心理干预呢?除应加强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外,还要注意自己的行为方式对子女所产生的影响作用。 在与子女的情感交流方面,父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当子女向你谈他感兴趣的问题时,要集中注意听,不要似听非听,或者一面做其他事一面听。如果正在做十分紧急的事,不妨跟子女打个招呼,以便子女能谅解。 2、即使一开始就不同意子女的意见,也要耐心听完,充分了解他们的看法。要以交换意见的方式发表自己的看法,不要唠叨说教,而不考虑子女的意见。 3、用尊重的语气而不是教训的语气发言。尊重子女会使子女尊重自己,教训常常带来反感和对立,只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4、父母要正视孩子自我意识的增长和认识能力的提高,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所处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明确指出他们自身尚存的幼稚性、依赖性和认识上的片面性。 5、家里的事也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他的意见合理或和大人的意见一致,就以他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样可以增加他的“参政(家政)感”和责任感,从而增加家庭的协调。 由于父母自身的行为方式可直接影响子女的心理发育,故父母在日常行为方面也应注意以下几点: 1、自己要做出好榜样。青少年一般都是根据别人的行为而不是根据言词来学习和评价别人的,当然也包括评价自己的父母在内。 2、子女做的事,不要每件事都去指手画脚,许多事都可以放手让他去独立进行。但父母也应当经常关心他们,即使放手的事也应让他们知道是怎样做的。对需要干预的事应采取适当的形式。如果采取激烈的形式就易于产生隔阂或加深隔阂。 3、尊重孩子的“隐私权”。父母应该用关心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他们。 4、对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避免做出过分的反应。青少年时期是容易犯错误的时期,要尽量指导孩子少犯错误,但不能要求不犯错误。如果要求过高,就容易反应过分,即使是一次偶然的过火行为,也容易在感情上留下长期的裂痕。 |